一、中央提出放开手脚,理直气壮抓经济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相继召开了一系列全国性的有关国民经济发展的会议,并制定了加快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内容涉及农业、工业、计划、冶金、财贸、铁路等行业。但从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来看,要调动全国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并非易事,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进而导致生产上不去,致使国民经济濒临崩溃。
而邓小平早在1975年8月就指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这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五十块钱,表面上看来似乎大家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这怎么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
另外,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当时的中央领导人也逐步认识到恢复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重要性。1977年1月,李先念先后在国家计委、财政部等部门发表讲话时指出:
“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面临的任务是,一要深入揭批‘四人帮’,二要积极抓好发展国民经济的工作。这些年来‘四人帮’在各方面的干扰和破坏极其严重。我们经济部门的同志,对他们把经济工作搞乱了的危害,体会得尤其深刻。过去,我们要抓生产,他们就说是‘唯生产力论’,是‘用生产压革命’;我们要扭亏增赢他们就说是搞资产阶级的‘利润挂帅’;我们为了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的吃穿问题,要进口几套化肥和化纤设备,引进外国的一些先进技术,他们就说是‘崇洋媚外’、‘洋奴哲学’,是‘把我国工业的命运系在外国资本家的裤腰带上’。总之,谁要抓经济工作,他们就给谁打棍子、戴帽子。这样一来,就搞得我们经济部门的同志提心吊胆,不敢抓工作,也无法抓工作。我们现在要通过批判‘四人帮’,放开手脚,理直气壮地抓经济。”
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报告提出:“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在思想教育上大力提倡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在经济政策上则要坚持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并且逐步扩大集体福利。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
五届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也专门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必须坚持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执行这个原则,要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们树立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在分配上,既要避免高低悬殊,也要反对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1979年3月3日至16日,全国计划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了1977年的国民经济计划,通过了国家计委向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关于1977年国民经济计划几个问题的汇报提纲》,回顾了“文化大革命”中党同“四人帮”在经济领域进行的重大斗争,并针对当时经济领域存在的思想混乱,提出了要不要坚持党的领导、要不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要不要引进新技术、要不要坚持计划经济等十个问题。
这些会议的报道和中央领导人的讲话陆续见诸于报刊后,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为开展按劳分配问题的讨论奠定了基础。
二、经济界发起关于按劳分配理论的讨论
1977年春,在“两个凡是”错误方针出台的同时,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等几个单位在经济学界发起了关于按劳分配理论的讨论。
之所以选择从按劳分配开始,是因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然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一原则却被“四人帮”污蔑为“资产阶级法权”,“四人帮”在按劳分配问题上散布的种种谬论,在人们的思想上引起了极大的混乱,压抑和束缚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马克思曾经说过,按劳分配所体现的“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人们过去常常引用这句话,但对它的确切涵义并不理解。所以,当张春桥提出按劳分配体现的资产阶级法权是“资产阶级的等级制度”,“四人帮”提出按劳分配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条件时,人民群众在思想上产生了极大的混乱。
从某种意义上说,按劳分配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调动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1977年4月13、14日,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北京市委党校、北京大学等30多个在京单位的100多位理论工作者参加了第一次全国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当时的会议纪要是这样记录的:
“与会同志愤怒声讨了‘四人帮’反党集团任意篡改歪曲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指示的罪行,批判了‘四人帮’在按劳分配问题上散布的种种谬论。与会同志努力澄清‘四人帮’在理论上造成的混乱,同时对于按劳分配与物质刺激的界限、按劳分配是不是产生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等问题,在‘百家争鸣’方针的指导下,不同的意见展开了讨论。”
讨论会上,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吴敬琏指出,按劳分配与物质刺激是有联系、有交叉而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在“四人帮”影响下,把一切有关物质利益的东西都加到按劳分配上是错误的,对物质利益问题讲都不准讲也是错误的。
人民日报的苏绍智还就张春桥提出的两种公有制决定按劳分配的谬论进行了批驳。他认为,马克思和列宁谈到按劳分配的条件时,指的都是单一全民所有制,我党八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也指出:即使已经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了全民所有制以后,仍然将保留按劳分配的制度。
国务院政治研究室的冯兰瑞在发言中说,“扩大”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提法不能成立。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法权,指的是“等量劳动换取等量报酬”,这本身不能扩大。“四人帮”盗窃国库、穷奢极欲,是利用他们手中的特权,已不是分配中的法权问题了。
另外,也有个别与会者认为按劳分配是产生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而这种错误的认识,正是极“左”政治路线的一个重要思想基础。因此,对于按劳分配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的要害正在于此。会后围绕这个问题继续研究与讨论,为下一次讨论会的召开进行了准备。
同年6月22、23日,第二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召开,近百个在京单位的400多位理论工作者参加,先后有20多人在会上发言。
苏绍智和冯兰瑞在题为《驳姚文元诋毁按劳分配的谬论》的书面发言稿中,驳斥了“四人帮”的按劳分配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的谬论。
中央党校的龚士其认为,在讨论按劳分配是不是产生资产阶级分子的问题之前,首先要把被“四人帮”颠倒的理论是非还原过来,同“四人帮”划清界限。
会议批判了“四人帮”利用修正主义经济谬论妄图篡党夺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为其社会法西斯主义服务的罪行。同时对于按劳分配与物质刺激的界限、按劳分配是不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等问题,在“百家争鸣”的方针指导下,继续展开了讨论。
会议结束时,于光远做了总结性发言:
“经过几个月的研究,我们开了两次会,取得了一些进步:第一,对张春桥、姚文元诋毁按劳分配的谬论进行了一些分析和批判;第二,不同意见的争论有了一些展开。会上百家争鸣,这是很大的成绩。‘四人帮’横行时,不可能开这样的会。这次发言有准备,有研究,可惜讨论还不够充分,还缺少面对面的互相诘难和答辩。是否四个月以后再来讨论,办法是先开二、三天小会,大小会结合。”
三、邓小平对按劳分配的支持
邓小平复出后,大力支持按劳分配理论讨论。
他指出:“应该有适当的物质鼓励,少劳少得,多劳多得,说得清楚。现在有人把不是毛主席的东西,强加给毛主席,说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这根本不行。五十元工资加到一百元,加到两百元,也变不了资产阶级。”在谈到《评“四人帮”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一书时,他说:“基本上是写得好的,站得住,但有点吞吞吐吐,讨论后改一下。”
邓小平的态度对1977年就按劳分配理论的两次讨论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许多报刊也相继发表了大量有关按劳分配问题的文章。
1977年8月9日,在第二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发言稿的基础上,苏绍智和冯兰瑞共同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题为《驳姚文元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的谬论》的文章,引起了邓小平的注意。
冯兰瑞回忆道:
“小平同志看了我们的文章后,在同于光远等人谈话时,肯定了文章观点是对的,也指出作者的思想还有些放不开,要求政研室组织力量再写一篇,把问题说深说透,用《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光远当天就到我家,向我们传达了小平同志的指示。”
经过充分的准备,第三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于197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继续对按劳分配理论进行深入讨论。参加讨论会的除了135个在京单位的500多人外,还有来自23个省、市、自治区120多个单位的280余人。
在四个月的会前准备期间,许多单位的同志都写出了研究文章,并根据会议要求提交了一千字以内的发言提要。有些单位还搞了调查研究,提交了调查报告。据不完全统计,为这次讨论会提供的书面发言稿、资料、调查报告共计76篇。
这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的主要议题是:一、如何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按劳分配理论的问题;二、按劳分配与“资产阶级法权”的问题;三、按劳分配与劳动报酬形式问题。与前两次讨论会相比,这次讨论会上涉及的问题更为广泛深入,除了上面已经说到的问题外,还提出了按劳分配中的平等和不平等、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权利”、按劳分配和劳动报酬形式等。还有一些问题讲得更具技术性,比如计件工资、奖金。不过,这些今天看来是技术性的问题,在当时却和政治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其中一些同志提出应当为奖金恢复名誉,恢复奖金制度,这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震动。
在邓小平指导下,国务院政治研究室的同志撰写了《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于1978年5月5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在《人民日报》发表,使按劳分配的名誉得到了正式的恢复。
据《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写作组成员回忆说:
“文章写好后,室领导多次修改,最后还送邓小平同志审阅,念给小平听了两遍,通过了,才于1978年5月5日用《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题目是《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全国各大报同时转载,中央及各地广播电台同日播送。文章发表后,人民出版社马上出版了单行本,影响很大。用现在的语言形容,是产生了‘轰动效应’。当年召开的全国劳动局长座谈会就将这篇文章作为学习文件,组织代表学习。文章对按劳分配理论作了深刻的分析研究,澄清了按劳分配问题上被‘四人帮’搅乱了的许多理论是非,突破了‘两个凡是’,将经济问题的讨论推向高潮。”
可以看出,邓小平对《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篇文章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对文章的修改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1978年3月28日,在与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同志的谈话中,邓小平指出:
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起草的《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篇文章我看了,写得好,说明了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有些地方还要改一下,同当前按劳分配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联系起来。
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政治态度也要看,但要讲清楚,政治态度好主要应该表现在为社会主义劳动得好,做出的贡献大。处理分配问题如果主要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总之,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
《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相继发表,如两发重型炮弹击中了“两个凡是”的要害,引起了坚持“两个凡是”的某些人的极大不安。于光远回忆道:
1978年5月17日,主管宣传工作的中央领导人,在一个内部会上点名批评了《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两篇文章,责问“这是哪个中央的意见”,说这两篇文章“我们都没有看过,党内外议论纷纷,实际上是把矛头指向毛主席思想。我们的党报不能这样干”。他要求“查一查,接受教训,统一认识,下不为例”,并要求中宣部“把好关”。1978年6月15日,这位领导人又在中宣部和中央直属新闻单位负责人会上对包括这两篇文章在内的几篇文章再次批评,特别说到“特约评论员文章可要注意,有几篇不是那么恰当”。
看起来这只是围绕两篇文章的不同意见,实质上却是反对和坚持“两个凡是”之间的交锋。对“哪个中央的意见”的质疑,对“特约评论员文章要注意”的警告,实际上挑明了中央高层存在的分歧。邓小平对这两篇文章给予了明确支持,并在同于光远等人的谈话中鲜明地指出:“在理论上不能让步,我不劝你们在理论上迁就,迁就就会失去原则。”
1978年8月19日,邓小平再次强调:“理论问题主要是由两篇文章引起的。我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是马克思主义的,是驳不倒的,我是同意这篇文章的观点的,但有人反对,说是反毛主席的,帽子可大啦。另一篇是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文章,我看了,先念同志也看了,提过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文章。要让人说话,现在刚刚讲了一下,就说是针对毛主席的,那怎么行呢?”
按劳分配原则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支持这一原则,为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为按劳分配正名
1977-1978年进行的按劳分配理论问题的讨论,凸显了当时社会发展的实际困境。然而,思想解放的潮流毕竟是阻挡不住的,1978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中央工作会议前夕,更大规模的第四次全国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在京召开。有50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他们分别来自中央和28个省市自治区的研究单位、大专院校、新闻出版以及其他部门,是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
与会同志被分为三个分会进行讨论,第一分会主要就按劳分配规律与物质利益原则进行讨论。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支配个人消费品的客观规律。从理论上看,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按劳分配的客观经济基础,有着客观必然性。解放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对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针对“四人帮”在这个问题上制造出的种种混乱,与会者提出必须澄清。
第二分会讨论了劳动报酬形式问题。一年前召开的第三次按劳分配问题讨论会已经开始冲击“四人帮”在劳动报酬形式方面设置的两个“禁区”——奖金和计件工资,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本次讨论会对奖金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以及其他劳动报酬形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使“四人帮”在劳动报酬形式问题上制造的混乱得到了进一步的澄清。
农业的按劳分配是第三分会主要讨论的议题。1978年8月,为了给第四次按劳分配讨论会作准备,在北京召开了农业按劳分配专题讨论会,着重探讨了农村人民公社的劳动报酬形式和当前农村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中存在的问题。与会代表们指出:林彪、“四人帮”否定按劳分配,严重破坏农业生产。目前农业分配上的主要倾向仍然是平均主义。会议还就关于农业劳动计酬形式问题、在农业中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需要搞清楚的几个理论和路线是非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结合当前贯彻按劳分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第四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不仅从理论上进行了论证,还从实践经验的角度进行了总结,使经济理论讨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于光远在会议的发言中指出:
一年以前,我们主要讨论了按劳分配问题,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问题,为“唯生产力论”恢复名誉问题(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命题之一)等,这些讨论在人们的思想方面和工作方面都是起了很大作用的。这一年来,我们讨论的问题更多了,也更加系统了。比方说,从按劳分配问题的讨论,已经扩展到劳动报酬形式问题,物质利益原则问题,农村人民公社如何贯彻按劳分配问题;我们还讨论了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利用外资问题,技术经济问题,等等。在农业经济问题和经济管理问题方面,讨论也很活跃,这两个问题是邓副主席非常关心的,我们应该很好地进行研究。
11月3日,第四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结束。《人民日报》对这场讨论会作了报道,并在《按劳分配理论讨论逐步深入》一文中指出:“会议开得生动活泼,一扫‘四人帮’造成的理论界万马齐喑的沉闷局面,逐渐消除了广大理论工作者心有余悸的精神状态。”这里说的“心有余悸”,主要还不是因为“四人帮”,而是这场讨论所涉及的问题是长期以来占据统治地位的“左”倾理论,人们担心受到“砍旗”的指责。这说明“四人帮”虽然被打倒,但思想解放运动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进行。
总体来说,这一时期在按劳分配问题上进行拨乱反正取得了重大成果,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了按劳分配的性质。这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不但不会产生资产阶级,而且是最终消灭一切剥削形式的重要条件。
二、肯定了按劳分配的作用。它体现了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体现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利益相结合,是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平均主义是小生产的产物,是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社会主义。
三、承认了按劳分配的多种形式。工资、工分、奖金、津贴等。
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过分重视精神激励而忽视物质利益的沉痛教训,邓小平尖锐地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
在邓小平的支持下,国务院于1978年5月7日发出了《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
“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是关系到企业生产和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地区和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总结过去的经验,依靠广大群众,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不要一哄而起。”
通知中还规定了实行奖励的具体条件:
“生产工人的奖励条件,应当根据增加生产,提高质量,降低消耗等确定。一般的可以实行优质低耗的超产奖,有的也可以在降低消耗和完成产量指标的条件下,实行质量奖或其他奖励。车间、科室管理干部的奖励条件,除了完成本职工作要求外,还必须全面完成本车间或企业八项经济技术指标。随同生产工人直接参加生产的工段长等干部,可以和工人实行同样的奖励制度,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实行奖励制度。”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党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结合中国的实际,为“按劳分配”正名,推动了经济领域的思想解放。尽管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老命题,但在经历多年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政治压倒一切的混乱局面之后,这个命题的重申也在客观上带有某种“拨乱”的实际作用。
不可否认,这种改革所带来的影响和变化是巨大的。它传达出一个信息:在个人与国家的利益关系上,需要作出必要的调整,劳动者作为生产力的主要成分,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得到相应的尊重。奖金加工资,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现代化之路与社会主义的原则性的结合,它体现了对个人价值的承认,对个人能力的尊重,对个性抒发的宽容。
“奖金”,几乎成为1978年最激动人心的“新名词”。